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院所加強推動腹膜透析與提升照護品質計畫,計畫期間自112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

發布日期:2023/07/05
發布機關:中央健康保險署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公告

發布日期:112.07.04
健保醫字第1120112758號

主旨: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院所加強推動腹膜透析與提升照護品質計畫」,計畫期間自112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惟本計畫第捌項「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自公告日起生效。 

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6月29日衛部保字第1120126094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具有下列資格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得向本保險分區業務組提出申請:
(一)醫師資格:
1、應至少有一名專任腎臟專科醫師。
2、設立於山地離島地區之特約院所,除前項外,得有經二個月之腹膜透析訓練(112年度腹膜透析醫師及護理人員訓練指定醫院名單,詳附件1),且完成台灣腎臟醫學會舉辦之腹膜透析班訓練並取得及格證書之醫師,或得以腎臟專科醫師兼任之。

(二)護理人員:領有台灣腎臟醫學會與台灣腎臟護理學會共同舉辦之腹膜透析訓練班上課證明者。

二、旨揭計畫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公告,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