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甄審
醫學期刊新知
護理資訊
透析院所品質
略過巡覽連結首頁 > 護理資訊 > 透析護理人員訓練醫院     
  
* 請點選 展開內容,點選關閉內容
  血液透析護理人員訓練指定醫院之資格
具有下列條件之教學醫院(衛生署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以下同)得申請評鑑為訓練血液透析護理人員之指定醫院:
(一)設有腎臟專科之門診及住院。
(二)設有血液透析室(至少有十五部血液透析機,且每月透析400(含)人次以上、急救設備、水處理等設施)。
(三)有一名以上(含一名)本會認定合格之專任腎臟專科醫師。
(四)有二名以上(含二名)本會與台灣護理學會共同認定合格之血液透析護理指導人員。
(五)設有腎臟科檢驗(或實驗診斷科)設備。
擔任血液透析護理人員訓練指導人員須具也下列之資格:
(一)持有本會與台灣護理學會合辦之「血液透析訓練班」及格證明者。
(二)在醫學院或教學醫院擔任三年以上之血液透析臨床教學工作,且對血液透析具有豐富經驗之護理人員。
  本會認定之血液透析護理人員訓練指定醫院
  腹膜透析護理人員訓練指定醫院之資格
具有下列條件之教學醫院得申請評鑑為訓練腹膜透析護理人員之指定醫院:
(一)設有腎臟專科之門診及住院。
(二)設有血液透析室(至少有十五部血液透析機、急救設備、水處理等設施)及腹膜透析治療設施且至 少現有10(含)例病人達一年(含一年)以上。
(三)有一名以上(含一名)本會認定合格之專任腎臟專科醫師。
(四)有一名以上(含一名)本會與台灣護理學會共同認定合格之腹膜透析護理人員訓練指導人員。
擔任腹膜透析護理人員訓練指導人員須具有下列之資格:
(一)持有本會與台灣護理學會共同舉辦之「腹膜透析訓練班」及格證明者。
(二)在教學醫院擔任二年以上(含二年)之腹膜透析臨床教學工作,且對腹膜透析具有豐富經驗之護理人員。
 本會認定之腹膜透析護理人員訓練指定醫院
建議瀏覽版本:IE6.0以上解析度1024x768
台灣腎臟醫學會 會址:100 台北市青島西路十一號四樓之一
電話:(02)2331-0878 傳真:(02)2383-2171 E-mail: snroctpe@ms1.hinet.net
Copyright© 2009 The Taiwan Society of Nephrology. All Rights Reserved.